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 4435-2010 代替 GB/ T 4435-1984
镍及镍合金棒
Nickel and nickel alloys bars
2011-01-14 发布2011-11-01 实施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债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
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前言
本标准代替GB/ T 4435-1984《镍及镍铜合金棒 》。
本标准与GB/ T 4435-1984相比,主要变动如下 :
-----增加了N4, NCu30-3-05、NMn5、NS、N7、NB、NCu30七个牌号;参照美国标准,纳人了NMn5 (NO2211)的力学性能。
-----冷加工棒材的规格由原来的5mm~40mm扩展到3mm~65mm;热加工棒材的规格由原来的32mm~60mm扩展到6mm~254mm。
-----将棒材直径允许偏差的要求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提升。
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美国 ASTM B160-2005《镍棒》、ASTM B637-2006《高温用时效强化镍合金棒、锻件、锻坯》、ASTM B865-2004《时效强化镍铜铝合金棒、杆、线、锻件和锻坯》和日本JIS H 4553-1999《镍及镍合金棒材》编制。 本标准与ASTM B160-2005、ASTM B637-2006、ASTM B865-2004 、JI S H 4553-1999的一致性 程度为非等效。
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(SAC/TC 243)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宝钛集团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刚、董艳霞、韩淑敏、张桂敏、郭树昆、王淑琴、王永梅。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-----GB/ T 4435-1984
镍及镍合金棒
1、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镍及镍合金棒材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及合同(或订货单)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电子、化工等领域使用的镍及镍合金圆形棒材。
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 T 228-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
GB/T 5235一2007加工镍及镍合金 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
GB/T 8647(所有部分) 镍化学分析方法
GB/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储存
GB/ T 26303.2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测方法第2部分:棒、线、型材
YS/ T 325 镍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YS/ T 336 铜、镍及其合金管材和棒材断口检验法
3、要求
3.1 产品分类
3.1.1牌号、状态和规格
棒材的牌号、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。
3.1.2 标记示例
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、牌号、状态、规格和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,标记示例如下:
示例1: 用N6制造的、供应状态为R、普通级、直径为40mm 、长度为2000mm的圆形棒材,标记为:棒 N6 R φ40×2000 GB/T 4435-2010
示例2: 用NCu40-2-l制造的、供应状态为Y、高精级、直径为15mm的圆形棒材,标记为:棒 NCu40-2-1 Y 高 φ15×L GB/T 4435 -2010
3.2 化学成分
棒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 5235的规定。
3.3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
3.3.1 冷加工棒的直径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3.3.2 热加工棒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的规定。
3.3.3 长度
棒材的直径为3mm~30mm时,供应的长度为1000 mm~6000 mm,直径为30mm~254mm,供应的长度为300mm~6000mm,长度允许偏差为+15mm, 倍尺长度应加人锯切分段时的锯切量,每一锯切量为+5mm。定尺或倍尺长度应在不定尺范围内,并在合同中注明,否则按不定尺长度供货。
3.3.4 直度
棒材的直度(软态棒材除外)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3.3.5 棒材的圆度不得超过其直径允许偏差之半。
3.3.6 棒材端部应锯切平整,检验断口的端面可保留。
3.4 力学性能
棒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3.5 内部质量
棒材断口应致密、无缩尾,并符合YS/T 336中对气孔、夹杂和分层等缺陷的规定。
3.6 表面质量
3.6.1 棒材表面应光滑、清洁,不允许有裂纹、起皮、气泡、夹杂物和环状痕等缺陷。
3.6.2 棒材表面允许有局部的、深度不超过该公称直径负偏差的麻点、划伤、凹坑、黑斑和压伤等;热处理后的棒材允许表面有非粗糙的氧化皮存在;棒材表面允许有轻微的矫直痕、氧化色、发暗、水迹、油迹等。
4、试验方法
4.1 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
纯镍的化学成分 仲栽分析方法按GB/T 8647的规定执行,镍铜合金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YS/T 325 的规定执行,其他镍合金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
4.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测量方法
棒材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按GB/T 26303.2 的规定进行测量。
4.3 室温力学性能检验方法
棒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/T 228的规定执行。试样编号为R3、R4、R5、R6、R7、R8。
4.4 内部质量检验方法
棒材内部质量的检验按 YS/T 336 的规定进行。
注:经双方协商,内部质量检验也可采用超声波探伤或低倍方法进行检验。
4.5 表面质量检验方法
产品的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验。
5、检验规则
5.1 检查和验收
5.1.1 棒材应由供方检验部门进行检验,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,并填写质量证明书。
5.1.2 需方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进行检验,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不符时,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 异议,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;其他质量异议,应在收到产品三个月内提出。如需仲栽,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。
5.2 组批
棒材应成批提交验收 ,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。每批重量应不大于5000kg。
5.3 检验项目
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、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、力学性能、内部质量和表面质量的检验。
5.4 取样
产品取样应符合表 6 的规定。
5.5 检验结果的判定
5.5.1 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,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5.5.2 棒材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、表面质量检验不合格时,判该根产品不合格。
5.5.3 当力学性能、内部质量试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,应从该批产品(包括原检验不合格的那根棒材)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。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若重复试验结果仍不合格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或逐根检验,合格品交货。
6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质量证明书
产品的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质量证明 书应符合GB/T 8888的规定。
7、合同(或订货单)内容
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(或订货单)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产品名称;
b)牌号;
c)状态;
d)规格;
e)产品重量(或根数)和件数;
f)尺寸精度;
g)本标准编号;
h)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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